如何出具無婚姻登記證明?
根據(jù)《民政部關于進一步規(guī)范(無)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相關工作的通知》規(guī)定,除對涉臺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單中已列出國家的公證事項仍可繼續(xù)出具證明外,各地民政部門不再向任何部門和個人出具(無)婚姻登記記錄證明。需出具(無)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國家及地區(qū)清單:哈薩克斯坦、芬蘭、奧地利、荷蘭、德國、阿根廷、烏拉圭、墨西哥、波蘭、中國臺灣地區(qū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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